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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旅店老板赔偿损 嫖客]"嫖客"杀死"小姐",嫖客父亲和旅店老板赔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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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旅店老板赔偿损 嫖客]"嫖客"杀死"小姐",嫖客父亲和旅店老板赔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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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旅店老板赔偿损 嫖客]"嫖客"杀死"小姐",嫖客父亲和旅店老板赔13万
广州增城市“嫖客”陈某将“小姐”廖某杀害,廖某父母委托熊仁武律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称:2008年11月4日凌晨,被告张某带原告女儿廖某到被告罗某开的旅店为其旅客“陈某”提供按摩服务,期间被告“陈某”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双方发生争执被告“陈某”持刀将廖某捅数刀后逃离现场。廖某受伤后呼救没人理睬,其挣扎爬出门外求救时,被告罗某方报警和拨打120求助,等医生赶到场对廖某进行抢救,因时间太久流血过多,医生已无回天之力,原告年仅20的女儿廖某就此离开了人世。因原告女儿死亡给原告造成如下经济损失:1、办理丧葬事宜支出(3人往返湖南省某县三次)交通费3600元【200元/人次×18人次】、住宿费4050元【150元/人晚×3人×3晚×3次】、出差伙食补助费2250元【50元/人天×3人×5天×3次】、误工费4617元【36936元/年/12月/30天×3人×5天×3次】、丧葬费18468元【36936元/年/12月×6个月】;2、廖某死亡补偿金元353986元(17699.3元/年×20年);3、原告(廖某母亲)因患慢性支气管哮喘失去劳动能力,一直由其女儿和儿子打工挣钱供其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69360元 【36936元/年×20年/2】;4、原告年仅20岁的女儿被活活杀害给原告一家带来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告“陈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和被告罗某见死不救的行为均是引起廖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张某明知 “陈某”嫖宿小姐而将廖某带到罗某的旅店并没将真实情况告诉廖某的行为诱发了案件的发生。所以三被告的犯罪行为均是致使廖某死亡的主要原因,三被告对廖某的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为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特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敬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开庭审理中,陈某愿意赔偿廖某家属的损害,但自己正在服刑无力赔偿,要求父亲为自己赔偿;张某同意赔偿但自己患有严重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拿不出钱;罗某认为廖某的死亡与自己无关,不愿意赔偿。后经过承办法院说服教育和仔细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父亲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罗某赔偿原告人民币3万元。(www.xls.net.cn ,东莞熊律师,18807691538)
广州增城市“嫖客”陈某将“小姐”廖某杀害,廖某父母委托熊仁武律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称:2008年11月4日凌晨,被告张某带原告女儿廖某到被告罗某开的旅店为其旅客“陈某”提供按摩服务,期间被告“陈某”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双方发生争执被告“陈某”持刀将廖某捅数刀后逃离现场。廖某受伤后呼救没人理睬,其挣扎爬出门外求救时,被告罗某方报警和拨打120求助,等医生赶到场对廖某进行抢救,因时间太久流血过多,医生已无回天之力,原告年仅20的女儿廖某就此离开了人世。因原告女儿死亡给原告造成如下经济损失:1、办理丧葬事宜支出(3人往返湖南省某县三次)交通费3600元【200元/人次×18人次】、住宿费4050元【150元/人晚×3人×3晚×3次】、出差伙食补助费2250元【50元/人天×3人×5天×3次】、误工费4617元【36936元/年/12月/30天×3人×5天×3次】、丧葬费18468元【36936元/年/12月×6个月】;2、廖某死亡补偿金元353986元(17699.3元/年×20年);3、原告(廖某母亲)因患慢性支气管哮喘失去劳动能力,一直由其女儿和儿子打工挣钱供其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69360元 【36936元/年×20年/2】;4、原告年仅20岁的女儿被活活杀害给原告一家带来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告“陈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和被告罗某见死不救的行为均是引起廖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张某明知 “陈某”嫖宿小姐而将廖某带到罗某的旅店并没将真实情况告诉廖某的行为诱发了案件的发生。所以三被告的犯罪行为均是致使廖某死亡的主要原因,三被告对廖某的亲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为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特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敬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开庭审理中,陈某愿意赔偿廖某家属的损害,但自己正在服刑无力赔偿,要求父亲为自己赔偿;张某同意赔偿但自己患有严重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拿不出钱;罗某认为廖某的死亡与自己无关,不愿意赔偿。后经过承办法院说服教育和仔细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父亲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罗某赔偿原告人民币3万元。(www.xls.net.cn ,东莞熊律师,18807691538)